夫妻间婚内保证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
1. 写明保证人的姓名;
2. 写明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;
3. 写明如果出现这样情况,将给于一点惩罚;
4. 由保证人进行签名。
若保证书具备订立的意思表示,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两种要件,则具有法律效力,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。
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,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
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二意思表示真实;
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,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。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,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,对方接受时,该合同成立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,对方接受时,该合同成立。
夫妻之间的保证书可以不公正,由双方自行协商决议。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夫妻之间婚前财婚后财归双方所有各自所有,夫妻之间拟定保证书的行为,自对方在保证书上签字后生效,找法网提醒您,若夫妻双方还存在异议的,则可以在居住地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。